发布日期:2025-03-07 11:10 点击次数:127
西汉时期,汉廷对官吏的日常休息日、节日休假、病假、丧假、事假、赐假等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。
首先是日常休息日。汉代,汉官吏皆有法定的日常休息日,此谓之“休沐”或“洗沐”。当然,西汉各级官吏所能享受到的休沐时间是不一样的。首先是中朝官(《汉书》载:“中朝,内朝也。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、侍中、常侍、散骑、诸吏为中朝”)及三署郎(《初学记》载:“邮中令属官有五官中郎将,左、右中郎将,曰三署。署中各有中郎、议郎、侍郎、郎中,皆无员,多至千人,主执戟卫宫陡,及诸虎责、羽林郎,皆属焉”),这些专门在皇宫中为皇帝服务的官员,《资治通鉴·汉纪》载:“汉制,中朝官五日一下里舍休沐,三署诸郎亦然”,他们可以上五休一,即上五天班,休息一天。
当然,需注意的是,隶属于“三署”的多数官员的确是“五日一休沐也”,但也有特例。《资治通鉴·汉纪》载:“汉制:自三署郎以上入直禁中者,十日一出休沐”,即若是值守于后宫的三署郎,他们是上十天班,休息一天的。想来也是,作为负责值守后宫这等重地的官员,他们休沐的时间自然要间隔的长些,若是经常性的替换,却是对后宫的保卫工作是十分不利的。
展开剩余85%再是外朝官(《汉书》载:“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也”,如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、太常、卫尉、太仆等三公九卿皆是外朝官)及地方官,因外朝官的官署在宫外,地方官的官署在地方,因此他们的日常休息日要远比在宫内办公的中朝官要来得更为灵活。汉代,从万石的丞相到斗食的小吏,他们皆奉行“五日一休沐”的定制,《汉书·郑当时传》载:“(郑)为太子舍人,每五日洗沐,常置驿马长安郊,请谢宾客”,即上班五天,休息一天。
当然,对于外朝官及地方官“五日一休”的形式是如何的,是同外朝官一样,在办公场所待五天,然后回家休息一天。还是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上班,下班时间回家休息,然后每五天给一个假期。对于到底是以何种方式休息,现今尚无定论。
此外,值得一提的是,西汉时期出现了最早的轮休和调休制度。想想看,对于一些特别重要的职务,如大司马大将军、大司马左将军、大司马右将军等,这些官职是不可能在同一天休息的,不然朝中事务肯定会荒废的。因此,对于这些重要的职务肯定是要进行轮休或调休的。如《汉书·霍光传》载:“光时休沐出,桀辄入,代光决事”,时任大司马大将军的霍光,在他休沐之时,就由大司马左将军官桀代为理政。
其次是节日休假。汉代规定,遇到传统的时令节日,如冬至、夏至、伏日、腊日、岁首等,官吏可以放假。汉制定:“冬夏至之日不省官事,故休吏”,即冬至、夏至到来之时,官吏可休假,至于放假的天数,据东吴大学历史系教授廖伯源考证:“夏至休假五日,从夏至前二日始,至夏至后二日止”,即夏至、冬至到来之时,官吏会放假五天。
至于冬至、夏至为何要放假,据蔡邕所说,是因“冬至阳气始动,夏至阴气始起,麋鹿角解,故寝兵鼓,身欲宁志欲宁,志欲静,故不听事”,因为冬至正是阳气开始萌动之时,夏至正是阴气开始萌动之时,而每当到了这些时候,麋鹿都会把自己头上用来战斗的角脱下,以此休养生息。所以我们这个时候也应该要休养生息,此时我们身体、志向都应该要静下来,无所牵挂地去修养。如此,正因古人认为冬至、夏至都是人需要静下来的时候,所以西汉官员才会在这两个时节选择休假。
而后,在“伏日”这天,西汉官吏也会在这一天放假或者是早点下班,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载:“伏日当早归”。至于为何西汉要在“伏日”这天让官员放假或早点下班,主要是因在古代这天是祭祀的日子,正所谓“伏日万鬼行,故尽日闭,不干它事”,故伏日要休息。
此外,“腊日”、“岁首”这两天西汉官吏也会放假,《续汉书·礼仪志》载:“腊者,岁终大祭,纵吏民宴饮。非迎气,故但送不迎。正月岁首,亦如腊仪”,这两天官吏都会放假,回家与亲人团聚,开怀畅饮。
再是病假。西汉官吏若因生病而不能办公者,可向朝廷请病假,此谓之“移病”,《后汉书·翟醣传》李贤注日:“移病谓作文移而称病也”。西汉官吏请病假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,如若超过三个月,则会被就地免职,如《汉书·酷吏传》载:“会琅琊太守以视事久病,满三月免”,宣帝时期,琅琊太守因称病满三月而不愈,遂免官。
其次是丧假。西汉官吏若家中父母或亲属去世,可请丧假,此谓之“宁”,《汉书·哀帝纪》注引师古曰:“宁谓处家持丧服”。西汉时期,对于丧假所给予的天数多有变化,首先在汉高祖至汉文帝去世前,官员可享受的丧假通常为36个月,所谓“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丧也”。
但是汉文帝之后,随着汉文帝在驾崩前遗诏:“已下,服大红十五日,小红十四日,纤七日,释服”,即其下棺后三十六日,服丧者便可除去丧服,由此,官吏可享受的丧假就由36个月变成36天,毕竟皇帝去世36天就除服,如果其他去世,超过36天才除服,岂不是说他比皇帝还重要吗?
正如颜师古所言:“汉制,自文帝遗诏之后,国家遵以为常”自文帝之后,官员所请的丧假最多不能超过36天,如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载:“及后母终,既葬三十六日,除服起视事,以为身备汉相,不敢逾国家之制”,成帝时期,丞相翟方进其母去世,因不敢逾越文帝的除服天数,他只能36天后就除服,然后回朝履职。
但是,“服丧36天”这项制度在西汉后期开始有所变化,自成帝后,“丞相薛宣之弟、临菑令薛修为后母服三年丧”、“于永为其父于定国服三年丧”、“河间惠王刘良为母太后服三年丧”等服丧36个月的记载开始在史书中频繁出现,由此可知,自成帝后,服丧36个月亦被允许,官吏亦可请假36个月为父母或直系亲属服丧。
而后是事假。汉代,若官吏在上班期间突然有急事,或亲属有疾,或儿女婚配……,官吏就可向朝廷请事假,得到批准后,即可暂时离任暂归。如《汉书·高帝纪》曾载:“魏王豹谒归视亲疾”,就是当时魏王豹就曾以探望母亲疾病为由请事假回乡。西汉所能请的事假的天数暂不可知,但以病假不能超过3个月来看,事假所能请的天数也多数是不能超过3个月的。
最后是“赐假”。所谓“赐假”,就是官吏本人没有提出申请休假,而皇帝却因某些事情赐予他休假。“赐假”分“予告”、“赐告”,西汉时期,能享受“予告”、“赐告”待遇的,多数是秩二千石以上的官吏。
汉律定:“吏二千石有预告、赐告。予告者,在官有功最,法所当得者也。赐告者,病满三月当免,天子优赐,复其告,使得带印绂,将官属,归家治疾也”,所谓“予告”,就是皇帝为了奖励官吏的功绩而特许其留职休假;官吏因患病回家休养的,但3个月后仍未痊愈,故原本是要被免职的,但此时若皇帝认为其不该被免职,就会恩准其可以继续在家治病,不用免职,此谓之“赐告”。
首先“予告”。正常情况下,“予告”仅适用于秩二千石以上的官吏,当时这些高级官吏若是立有大功,或是考绩连续三次都达到优秀者,皇帝就可赐予他们留职休假,休假的天数,据《二年律令·置吏律》所载:“吏及宦皇帝者中从骑,岁予告六十日”,一般为60天。
当然,如上文所言,在特殊时候,非高级官吏亦能享受“予告”待遇,据《二年律令·置吏律》所载:“吏及宦皇帝者中从骑,岁予告六十日;它内官,四十日;吏官去家二千里以上者,二岁一归,予告八十日”,就是天子近臣中的“中从骑”每年可享受60天的予告,而其他的近臣,如郎官、谒者等每年则可享受40天的予告,同时若离家二千里以上的,准予两年探家一次,每次80天。
其次“赐告”。如前文所说,西汉的官吏是可以享受最长3个月的病假的,可若是超过3个月则一般是会被免职的。当然,如果此时皇帝认为他不应该被免职,他就“赐告”于这位患病的官员,即恩准其可以继续在家治病,不用免职。如武帝时期,位居列卿的主爵都尉(负责诸侯国各王及其子孙封爵夺爵等事宜)汲黯,他多次生病“满三月”,均得武帝“赐告”。
综上所述,西汉官吏的假期不可谓不多,即使排除到事假、病假、丧假,就单单是依靠日常休息日、节假日,西汉官吏每年最少也能获得近百天的假期,如若是吏二千石的官吏,及中从骑、郎官、谒者等内官,他们更是可获得至多五个月的假期。
由此,可以想像,连刚刚成制度化的西汉,其官吏都能拥有如此宽裕的休假天数,更何况是日后官吏休假制度更加完善的唐宋等朝代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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